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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
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
题库
2022-08-02
54
问题
某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裁定受理摩斯单车公司破产案。管理人清理财产发现公司厂房已经抵押给债权人丁某;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偿还债权人郭某100万元以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有一台市价80万元的机器设备质押于债权人陈某处以为120万元欠款做担保;付某欠公司60万元在2018年5月25日从公司债权人冯某处以50万元的价格受让60万元的债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厂房属于债务人财产B.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公司偿还郭某100万元的行为C.管理人可以清偿陈某120万元以取回机器设备D.付某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60万元
选项
A.厂房属于债务人财产
B.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公司偿还郭某100万元的行为
C.管理人可以清偿陈某120万元以取回机器设备
D.付某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60万元
答案
BCD
解析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A项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公司偿还郭某100万元的行为虽然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但目的在于取回当时急用的质押物可以理解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B项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由此可知管理人可以清偿陈某的债权以取回机器设备但以质物的市场价值80万元为限。C项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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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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