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张某、林某共同出资注册一家公司,张某认缴40万,林某认缴60万

最全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2019年真题)张某、林某共同出资注册一家公司,张某认缴40万,林某认缴60万,出资期限为2024年,林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2年后因为项目需要,林某催促张某尽快实缴出资,张某问林某需要多少资金,林某回复需要1000万,张某即向林某的账户汇款了400万,林某以公司的名义向张某出具了股款收据。后林某将400万全部投入公司的项目运营,全部亏损。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林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B.张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C.林某应当向张某返还400万D.张某转款中360万是公司的资产

选项 A.林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B.张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C.林某应当向张某返还400万
D.张某转款中360万是公司的资产

答案 A

解析 股东应当向公司账户足额缴纳出资,本案中最大的疑难点在于张某将款项打入了林某的个人账户。但是法律关系的确认要结合案件情节综合评判。本案中林某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张某基于对公司转款的意思表示打了款,转款后由公司出具收据,且该款项用于公司的项目运营,综合这些信息应认定张某和公司之间形成了资金往来,林某只是“过一手”,并没有形成林某向张某的借款关系。林某也未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张某向林某转款400万的性质确认,根据案情所述,张某向林某转款的意思表示基于公司项目需要而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且公司出具了股款收据,该笔款项后续用于公司的项目运营,并非林某私用,所以应认定该400万为张某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而非张某与林某个人之间的关系。
至于此400万的属性,如果公司没有进行增资的法定程序,可以分解为40万和360万两部分,其中40万为张某向公司履行的实缴出资,张某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另外360万算作张某对公司的借款,而无论出资还是借款,此400万货币均应认定为公司的资产,B、D项错误;
既然并非林某和张某个人间的借款,所以林某无需承担返还责任,C项错误;且林某未实际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A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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