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甲省A市庆安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下游B市严重污染,A市环保组织

练习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2019年真题)甲省A市庆安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下游B市严重污染,A市环保组织(符合起诉条件)向A市中院提起公益诉讼,A市中院受理案件之后,B市环保组织(符合起诉条件)向B市中院也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A.A市中院、B市中院均有权审理各自的案件,分别判决B.B市中院应当把案件移送给A市中院C.A市环保组织和B市环保组织可做共同原告D.如果对管辖权有争议,可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

选项 A.A市中院、B市中院均有权审理各自的案件,分别判决
B.B市中院应当把案件移送给A市中院
C.A市环保组织和B市环保组织可做共同原告
D.如果对管辖权有争议,可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和管辖问题。首先关于诉讼地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申请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故对庆安公司超标排污案件,A市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后,B市环保组织可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所以本题C选项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其次关于管辖,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中院管辖,故本案A市中院属于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发生地),B市中院属于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均有管辖权,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本案应当由最先立案的A市中院管辖,后立案的B市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A市法院,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A、B市法院因为管辖权发生争议,可以报请其共同上级法院,即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58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