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甲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借期 2 年,丙、丁分别与乙银行

免费题库2022-08-02  59

问题 (2018年真题)甲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借期 2 年,丙、丁分别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对于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均未约定。戊、己分别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各自房屋向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未约定各自抵押的范围及抵押权的实现顺序。其中,保证人丙要求债务人甲为其提供反担保,甲找到朋友庚为丙作保证。保证人丁亦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己的房屋 1 套为丁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请回答题:如乙银行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B.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丁可以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C.如乙银行要求抵押人戊承担担保责任的,戊无权拒绝D.如乙银行要求反担保人庚承担责任的,庚无权拒绝

选项 A.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B.如乙银行要求保证人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丁可以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
C.如乙银行要求抵押人戊承担担保责任的,戊无权拒绝
D.如乙银行要求反担保人庚承担责任的,庚无权拒绝

答案 A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担保人的抗辩权,为重要考点。
根据《民法典》第687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据此可知,只有一般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本题中,丙属于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故A项正确。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B项正确,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419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可知,在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后,乙银行不得再要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故C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387条的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可知,反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合同关系,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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