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甲(6周岁)系小童星,演出收入颇丰。其父母为保值,在A城以甲的

练习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2018年真题)甲(6周岁)系小童星,演出收入颇丰。其父母为保值,在A城以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款850万元。后其他地区的房价均上涨,唯独A城房价下跌,损失惨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向其父母追偿损失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B.甲的父母没有为甲财产保值的义务C.购房合同有效,但父母应负赔偿责任D.甲父母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选项 A.甲向其父母追偿损失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B.甲的父母没有为甲财产保值的义务
C.购房合同有效,但父母应负赔偿责任
D.甲父母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监护人的职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无因管理,为重要考点。
A项考查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根据《民法典》第19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甲向其父母追偿损失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且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故A项说法错误,当选。
B项考查监护人的职责。根据《民法典》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第35条第1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可知,甲的父母履行监护人职责应使甲的利益最大化,使甲的财产保值增值。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
C项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20条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根据《民法典》第34条第3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本题中,甲的父母系甲的法定监护人,其以甲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合同合法有效,但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D项考查无因管理。根据《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2)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管理人可适当兼为自己利益);(3)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至于管理是否有效果在所不问)。本题中,甲的父母系甲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有法定的义务保护甲的民事权益。因此,甲父母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故D项说法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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