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

免费题库2022-08-02  70

问题 (2017年真题)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选项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股东代表诉讼,为重要考点。
①《公司法》第4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法》第108条规定:“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题彭兵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届满但未及时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原董事会成员仍应依法、依章履行董事职务。
②《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彭兵因无心公司事务使公司投资失败,题干表述,并不能说明彭兵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就该100万元损失,其无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选项错误,本题并不具有代位诉讼发生的前提,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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