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

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2016年真题)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选项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确定,主要涉及两大考点:一是无独三与共同被告的区分识别;二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的当事人的确定。依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本案中侵权行为的实施人为姜某,其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以行为人本人及姜某的监护人朱某作为共同被告。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依此,本案应当以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作为共同被告,选项D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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