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

免费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2016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双方交付完毕。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关于此案,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选项 A.驳回丙公司的诉讼请求
B.判令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判令先由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再由乙公司赔偿甲损失

答案 A

解析 ①《专利法》第77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专利侵权解释(二)》第25条第一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
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未经专利许可而擅自制造并出售的专利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但根据《商标法》第70条,“善意使用人”仅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不仅如此,《专利侵权解释(二)》第25条第一款更进一步规定,若“善意使用人”能证明已经为该侵权产品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善意使用人”不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不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
③本题中,甲公司系“善意使用人”,且能够证明已经为该产品支付了合理对价,甲公司既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不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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