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

考试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2016年真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选项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 B

解析 ①民事法律调整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界定。
②A选项中,就纳税这一财产关系而言,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甲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系行政法律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故A选项不当选。
③B选项中,乙发布“悬赏广告”,若有人完成该悬赏广告指定的行为,则有权请求悬赏人乙按照承诺支付报酬,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系受民法调整的“单方允诺之债”。故B选项当选。
④C选项中,虽然丙与其女友间的约定系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但民法理论认为,丙与其女友作此无偿的约定时,不具有在彼此间成立合同关系的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该约定系“好意施惠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故C选项不当选。
⑤D选项中,志愿者丁和福利院约定“丁定期到福利院做帮工”。该约定能否成立一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的民事合同,应依照“合意+权利义务”公式来检验。根据这一公式,一个约定能够被评价为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的民事合同,须同时充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合意”,即双方具有受拘束的意思;第二个是“权利义务”,即考虑到双方的利益状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交易习惯,赋予一方诉请对方履行约定的权利具有正当性。D选项中的约定不能通过“合意+权利义务”公式的检验,双方未成立民事合同关系,该约定不受民法调整。故D选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28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