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

最全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16年真题)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甲在外地的经销商乙发现甲尚未注册“香香”商标,就于2014年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上同时注册了“香香”商标,但未实际使用。2015年,乙与丙饮料厂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果汁类“香香”商标转让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B.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C.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D.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选项 A.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
B.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
C.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D.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答案 BD

解析 ①《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时,根据《商标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甲申请宣告“香香”注册商标无效,应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故A选项错误。
②《商标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故B选项正确。
③《商标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一方面,申请注册商标应按照商品类别提出申请;另一方面,允许“一表多类”,允许在一份申请中就多类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考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事由之一的“先用权抗辩”。《商标法》第59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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