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内地某中院受理一起涉港纠纷,需要向住所地在香港的被告送达文书,并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2017年5月,内地某中院受理一起涉港纠纷,需要向住所地在香港的被告送达文书,并在香港提取相关证据,根据内地和香港达成的委托送达文书和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该案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院所属高院转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B.该中院可直接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行政署提取本案相关证据C.该中院请求其司法人员在香港受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香港受托方可以按照香港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考虑批准D.香港受托方应当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受托文书送达和提取证据的事项

选项 A.该案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院所属高院转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B.该中院可直接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行政署提取本案相关证据
C.该中院请求其司法人员在香港受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香港受托方可以按照香港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考虑批准
D.香港受托方应当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受托文书送达和提取证据的事项

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内地与香港送达文书的规定,为重要考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双方相互委托提取证据,须通过各自指定的联络机关进行。其中,内地指定各高级人民法院为联络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指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为联络机关”,内地中院无权直接委托香港政务司行政署提取证据,B项错误;第7条第3款规定:“如果委托方请求其司法人员、有关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律代表)在受委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受委托方可以按照其辖区内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考虑批准。批准同意的,受委托方应当将取证时间、地点通知委托方联络机关。”C项正确;涉港委托送达文书的期限是2个月,提取证据的期限是6个月,D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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