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须在内地广东地区调取相关证据。根

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须在内地广东地区调取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澳门中级法院可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委托书,直接请求广东省高院调取证据B.调取证据的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C.广东省高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D.若广东省高院发现该民事纠纷应由内地法院专属管辖,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调取证据

选项 A.澳门中级法院可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委托书,直接请求广东省高院调取证据
B.调取证据的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
C.广东省高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
D.若广东省高院发现该民事纠纷应由内地法院专属管辖,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调取证据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内地与澳门之间调查取证,为重要考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授权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选项A错误。
第5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选项B正确。
第6条规定,委托方法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委托请求,以保证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及时完成受托事项。受委托方法院应当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调取证据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选项C错误。
第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者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受托事项时,发现该事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或者内地人民法院认为在内地执行该受托事项将违反其基本法律原则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该受托事项将违反其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秩序的,可以不予执行,但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法院书面说明不予执行的原因。”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01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