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在烟台的中国公民甲某和定居在哈尔滨的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旅游期间订立了一份订购

最全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定居在烟台的中国公民甲某和定居在哈尔滨的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旅游期间订立了一份订购烟台苹果的买卖合同。双方就合同的签订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该案可以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B.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为英文.则应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C.在我国开展的诉讼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进行,如果有外方第三人要求提供翻译则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D.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选项 A.该案可以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B.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为英文.则应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C.在我国开展的诉讼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进行,如果有外方第三人要求提供翻译则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D.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答案 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我国民事诉讼中认定涉外案件的标准和我国《法律适用法》中认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标准一致。都包括:经常居所地、国籍、标的物、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其他。本案中的合同签订地在美国,可以被认定为涉外案件。
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民诉法解释》第527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这是国家主权方面的考虑,法官懂英语也不行。
选项C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选项D正确。这属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特殊规定,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30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毕竟涉外有所不同,国内就不行啦。
『考点深挖]大家要注意涉外案件中的翻译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具有不同的规则:关键在于费用的承担。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费用由国家承担,涉外案件中的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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