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我国公民张某与王某为表兄妹,两人相爱并打算结婚,因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二人一直
我国公民张某与王某为表兄妹,两人相爱并打算结婚,因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二人一直
题库
2022-08-02
66
问题
我国公民张某与王某为表兄妹,两人相爱并打算结婚,因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二人一直无法完婚。后张某到F国工作定居并获得F国国籍,王某也随后在F国找到工作,由于F国对近亲结婚没有限制,二人便在F国进行登记结婚,并共同在F国生活和工作。2年后,因为感情不和,王某独自回国居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我国法院应该对这一婚姻的效力如何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理该离婚诉讼?A.依我国的法律认定为无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B.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交由有管辖权的F国法院审理C.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D.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适用夫妻共同居住地F国的法律审理离婚案件
选项
A.依我国的法律认定为无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B.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交由有管辖权的F国法院审理
C.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D.依F国的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适用夫妻共同居住地F国的法律审理离婚案件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涉外婚姻法律适用,为重要考点。
张某已获得F国国籍,二人的婚姻属于中国人与外国人的婚姻关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所以,本案应适用F国法律,是有效的婚姻关系。关于本案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于被告人不在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且根据《法律适用法》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因此适用中国法审理离婚诉讼,故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97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投资者在我国期货市场开仓卖出10手铜期货合约,成交价格为67000元/吨,当日
在我国,1月8日,某交易者进行套利交易,同时卖出500手3月白糖期货合约、买入1
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所采用的交易方式是()。A.做市商交易 B.柜台(OTC
在我国,大豆期货连续竞价时段,某合约最高买入申报价为4530元/吨,前一成交价为
我国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要求可交割国债为合约到期日首日剩余期限至少在()年
下列关于我国期货交易所集合竞价的说法正确的是()。A.收盘集合竞价在开盘前
下列关于我国期货交易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交易所自身并不参与期货交
在我国商品期货交易中,关于交易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某期货合约交
下列关于我国期货交易所会员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A.交易
我国期货合约的开盘价是在交易开始前()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
随机试题
在明光律师事务所有24名律师,如果有1/2的男律师和1/3的女律师开车去公司上班,那么最多有多少名律师开车上班?A、8B、12C、11D、19E、16
Thesmallestwordsinourvocabularyoftenrevealthemostaboutus,includi
Itishardtotrackthebluewhale,theocean’slargestcreaturewhichhasa
John:AsIwasdrivingtoworkthismorning,Iwasstoppedbyapoliceofficera
Themostvocalopponentsofimmigrationreformsayit’snotjustthefearof
Entertheinformationage.Informationistherawmaterialformanyoftheb
同步电复律的正确概念是()A.心电图中P波触发放电 B.心电图中T波触发放电
56岁,女性患者,因服用大量地西泮中毒入院,入院时呼吸抑制,处于昏迷状态,除了支
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教育代表作是()。
大型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 ),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