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者布朗2013年受聘担任我国某高校专职外籍教师,此后一直居住生活在中国。2

免费题库2022-08-02  60

问题 英国学者布朗2013年受聘担任我国某高校专职外籍教师,此后一直居住生活在中国。2017年底,布朗一家参加我国某旅游公司组织的泰国七日游。由于旅游公司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并且提供的食宿条件与承诺不符,布朗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布朗单方请求本案适用英国法,人民法院应当适用英国法B.布朗单方请求本案适用泰国法,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泰国法C.双方当事人未就本案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英国法D.双方当事人未就本案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泰国法

选项 A.布朗单方请求本案适用英国法,人民法院应当适用英国法
B.布朗单方请求本案适用泰国法,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泰国法
C.双方当事人未就本案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英国法
D.双方当事人未就本案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泰国法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涉外消费者合同纠纷法律适用,为重要考点。
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该条赋予了消费者单方选择法律的权利,但选择的范围有所限制。也就是说,布朗选择法律,只能选择作为服务提供地法律的泰国法。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如果布朗未就本案法律适用进行选择,则应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3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布朗2013年受聘担任我国某高校专职外籍教师,此后一直居住生活在中国,可见,其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应适用中国法。C、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93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