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四个关于法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高中生甲、乙、丙(均15岁)均系富家子弟

资格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下列四个关于法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高中生甲、乙、丙(均15岁)均系富家子弟,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各出资500万元设立"魅族公司",刚一成立,"魅族公司"与"腾百万公司"签订了价值1000万元的手机买卖合同。后经甲、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之请求,工商部门认定甲、乙、丙设立"魅族公司"的协议无效,注销了"魅族公司"。因此,"魅族公司"与"腾百万公司"签订的价值1000万元的手机买卖合同为无效的合同B."大米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大米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消灭C."天狗公司"罢免原董事长"钟猴"职务后,选举任命"李熊"为董事长,但一直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此后,"钟猴"以"天狗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搜狗公司"签订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买卖合同;"李熊"以"天狗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搜狐公司"签订价值100万元的产品买卖合同。结论:这两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的买卖合同D.为防治皮肤病"白癜风",甲出资100亿美元设立"黑黝黝基金会"法人。后因有效防治,白癜风绝迹,"黑黝黝基金会"法人因目的不达按章程解散,因章程未规定解散后"黑黝黝基金会"财产的归属,决策机构也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黑黝黝基金会"的财产应当由主管机关移转给其他防治该类皮肤病的公益机构

选项 A.高中生甲、乙、丙(均15岁)均系富家子弟,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各出资500万元设立"魅族公司",刚一成立,"魅族公司"与"腾百万公司"签订了价值1000万元的手机买卖合同。后经甲、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之请求,工商部门认定甲、乙、丙设立"魅族公司"的协议无效,注销了"魅族公司"。因此,"魅族公司"与"腾百万公司"签订的价值1000万元的手机买卖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B."大米公司"因违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大米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消灭
C."天狗公司"罢免原董事长"钟猴"职务后,选举任命"李熊"为董事长,但一直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此后,"钟猴"以"天狗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搜狗公司"签订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买卖合同;"李熊"以"天狗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搜狐公司"签订价值100万元的产品买卖合同。结论:这两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的买卖合同
D.为防治皮肤病"白癜风",甲出资100亿美元设立"黑黝黝基金会"法人。后因有效防治,白癜风绝迹,"黑黝黝基金会"法人因目的不达按章程解散,因章程未规定解散后"黑黝黝基金会"财产的归属,决策机构也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则"黑黝黝基金会"的财产应当由主管机关移转给其他防治该类皮肤病的公益机构

答案 CD

解析 ①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基础存在瑕疵(即,设立公司的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因此被注销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并非自始消灭,而是仅向未来消灭。此前公司缔结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主张无效,尚未履行的,可因履行不能而解除。故A选项错误。
②《民法典》第72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该企业法人仍继续存在,可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活动。故B选项错误。
③《民法典》第64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65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据此,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后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其变动有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新的法定代表人所为的代表行为有效;原法定代表人所为的行为原则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C选项正确。
④关于非营利法人终止后的财产归属,《民法典》第95条:“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81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