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担保自己对乙的债务,于2008年3月1日与乙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甲为担保自己对乙的债务,于2008年3月1日与乙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越野吉普质押给乙,甲于4月1日向乙交付吉普车。4月1日甲交付吉普时,未将备胎和工具箱交付给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A.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3月1日生效B.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4月1日生效C.乙的质权自4月1日设立D.乙对备胎和工具箱享有质权

选项 A.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3月1日生效
B.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自4月1日生效
C.乙的质权自4月1日设立
D.乙对备胎和工具箱享有质权

答案 AC

解析 ①根据《民法典》第429条所确立的区分原则,质押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未交付质物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物设立质权的,若从物未移转占有的,则从物不是质权的客体。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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