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没有甲的代理权,却以甲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订立电脑买卖合同,以公开丙的隐私相威胁

考试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乙没有甲的代理权,却以甲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订立电脑买卖合同,以公开丙的隐私相威胁,逼迫丙低价出卖其电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甲表示追认,丙有权请求甲支付价款B.如果甲表示拒绝,丙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或赔偿损失。但是赔偿额不得超过丙可获得的利益C.如果甲表示追认,丙有权以诉讼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D.如果甲表示拒绝,丙有权以诉讼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也有权以通知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

选项 A.如果甲表示追认,丙有权请求甲支付价款
B.如果甲表示拒绝,丙有权请求乙支付价款或赔偿损失。但是赔偿额不得超过丙可获得的利益
C.如果甲表示追认,丙有权以诉讼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
D.如果甲表示拒绝,丙有权以诉讼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也有权以通知方式撤销电脑买卖合同

答案 ABCD

解析 知识点:狭义无权代理中意思表示不真实
无权代理效力待定,是指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对被代理人是否产生约束力,效力待定。故若被代理人追认,该行为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与相对人,A选。
若被代理人拒绝,被代理人不承担后果,该行为后果归属于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相对人善意的,可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但是赔偿额以追认利益为限,B选。
本题中,基于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丙享有相对人的撤销权,可以单方通知方式行使,但需以被代理人“未追认”为条件。与此同时,基于胁迫,丙还享有被胁迫人的撤销权,需以起诉、仲裁方式行使,但无需以被代理人“未追认”为条件。据此,若甲追认,丙的相对人撤销权不能行使,但是依然可以行使被胁迫人的撤销权,C选。
若甲拒绝.则丙既可以行使相对人撤销权,也可以行使被胁迫人撤销权,D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71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