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民泽秋长期居住于中国,于2015年在上海病逝。泽秋生前在美国夏威夷有一套别

资格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韩国公民泽秋长期居住于中国,于2015年在上海病逝。泽秋生前在美国夏威夷有一套别墅,2013年在上海订立遗嘱,将该公寓交由其中国养子李某继承。去世后,其女儿对李某的继承权提出异议,遂向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泽秋在美国的别墅。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中国法B.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美国法C.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韩国法D.对于别墅的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美国法

选项 A.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中国法
B.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美国法
C.对泽秋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韩国法
D.对于别墅的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美国法

答案 A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3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据此,本题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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