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甲远房姑表亲)各投资40万元盖了一栋四层的楼房,约定楼房盖好后二人共有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甲、乙(系甲远房姑表亲)各投资40万元盖了一栋四层的楼房,约定楼房盖好后二人共有。2012年6月1日房屋封顶,2012年11月1日装修完毕,2012年12月1日办理了初始登记(登记甲、乙二人共有)。搬家前,二人约定,甲住第一、二层,乙住第三、四层。2013年10月1日,乙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三、四层出卖给丙,甲坚决反对。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于2012年11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B.甲、乙于2012年12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C.未经甲同意,乙无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D.无须甲同意,乙也有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

选项 A.甲、乙于2012年11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甲、乙于2012年12月1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C.未经甲同意,乙无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
D.无须甲同意,乙也有权将第三、四层出卖给丙

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甲、乙自事实行为成就(房屋封顶)时取得房屋所有权。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308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民法典》第309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据此,甲、乙对房屋系按份共有,份额均等。同时,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的份额是抽象的,共有人对共有物是不存在份额的,乙出卖三、四层属于对共有份额处分,在无约定时,应经2/3以上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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