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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乐与花儿超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鲜奶供应合同,其中约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引发的纠纷,
杨小乐与花儿超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鲜奶供应合同,其中约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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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48
问题
杨小乐与花儿超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鲜奶供应合同,其中约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均提交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因为选择了两个法院,因此该管辖协议无效B.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合意选择出一个管辖法院,则该协议有效C.若杨小乐因为送货时间与花儿超市发生争议,则其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D.若杨小乐因为牛奶品质问题将花儿超市诉至合同签订地法院,该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选项
A.因为选择了两个法院,因此该管辖协议无效
B.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合意选择出一个管辖法院,则该协议有效
C.若杨小乐因为送货时间与花儿超市发生争议,则其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D.若杨小乐因为牛奶品质问题将花儿超市诉至合同签订地法院,该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答案
D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30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故管辖协议可以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
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0条规定可知,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时,原告可以单方面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并非要求双方当事人一致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因此B选项错误。
因为本案已经存在管辖协议,故应当向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不再适用合同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则,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均非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故不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此C选项错误。
因为本案的管辖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故合同签订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享有管辖权。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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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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