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在A市B区的曾强与P市F区的双帆购物广场签订了一份凉席买卖合同,并用格式条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住所地在A市B区的曾强与P市F区的双帆购物广场签订了一份凉席买卖合同,并用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因本合同引发的所有纠纷,均提交双帆购物广场所在地的法院处理"。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曾强将双帆购物广场诉至法院,要求其依照合同约定交付10件凉席,被告双帆购物广场向法院主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A.双帆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B.双帆公司的主张属于反驳C.针对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如果双帆购物广场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曾强注意,则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管辖无效D.针对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如果双帆购物广场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曾强注意,则曾强有权主张管辖协议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选项 A.双帆公司的主张构成反诉
B.双帆公司的主张属于反驳
C.针对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如果双帆购物广场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曾强注意,则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管辖无效
D.针对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如果双帆购物广场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曾强注意,则曾强有权主张管辖协议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 AD

解析 双帆公司的主张为合同无效,该主张属于独立的反请求,即在曾强公司撤回诉讼的情况下,双帆公司可以单独就该主张要求法院予以审理,故构成反诉。因此A项正确。
反驳为一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事实的单纯否定,由于双帆公司的主张为独立的反请求,故其不属于反驳。因此B项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31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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