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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
考试题库
2022-08-02
49
问题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选项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
ABD
解析
《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
《民法典》第115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
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
《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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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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