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
考试题库
2022-08-02
36
问题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选项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
ABD
解析
《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
《民法典》第115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
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
《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506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铝型材厂计划在三个月后购进一批铝锭,决定利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3月5日该厂在
2017年3月,某机构投资者预计在7月将购买面值总和为800万元的某5年期A国债
会员收到通知后必须在三个交易日内将保证金缴齐,否则结算机构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书面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
某铝型材厂计划在三个月后购进一批铝锭,决定利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3月5日该厂在
某机构打算在三个月后投入1000万元购买A、B、C股票。为防止股价上涨,该机构利
我国某榨油厂计划三个月后购入1000吨大豆,欲利用国内大豆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具体
某钢材贸易商签订供货合同,约定在三个月后按固定价格出售钢材,但手头尚未有钢材现货
客户对交易结算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当天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3月初,我国某铝型材厂计划在三个月后购进1000吨铝锭,决定利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
随机试题
If1999wastheyearofe-commerce—anditwas,oh,itwas!—thentheguywho
Dohelpyourselftosomefood,_____you?A、can’tB、don’tC、wouldn’tD、won’tD考查祈
人耳听觉的频率范围是A.5~16Hz B.16Hz~10kHz C.16Hz
患者孙××,女性,22岁,农民。GP。因“停经33周,食欲差、恶心呕吐7天,加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上提出了一整套的金融领域的开放举措和明确的时间
患者女性,61岁,患风湿性心脏病约30年。一年来服用洋地黄和氢氯噻嗪,近1周出现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
关于细菌性肝脓肿,下列哪项叙述正确A.大部分是胆源性肝脓肿 B.致病菌多为革兰
下列哪项是氧治疗的高流量系统? A.鼻导管吸氧B.面罩吸氧C.C气囊面罩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时间宜为( )。A.3~7d B.7~10d C.1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