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2022-08-02  12

问题 李雷与韩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结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2017年3月,李雷因赌博欠债5万元,此债务系李雷与韩梅梅的夫妻共同债务B.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万元,用于其与韩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C.2018年3月,李雷向赵前以个人名义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高档手表,赵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D.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个人名义借款1万元,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周鼎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选项 A.2017年3月,李雷因赌博欠债5万元,此债务系李雷与韩梅梅的夫妻共同债务
B.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万元,用于其与韩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C.2018年3月,李雷向赵前以个人名义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高档手表,赵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D.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个人名义借款1万元,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周鼎不可以向韩梅梅主张债权

答案 B

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4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入主张该债务未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A错误。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虽然李雷系婚前以个人名义向王明借款,但该款项用于双方婚后租房,故债权人王明可以向韩梅梅主张权利,故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李雷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高档手表,显然超出家庭生活日常所需,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故C选项错误。李雷婚后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是用于家庭年日常所需,该债务为夫妻法条债务,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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