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糖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

admin2022-08-02  9

问题 某市糖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2004年2月20日,厂技术人员王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不正确的有:A.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甲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畜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B.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何某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5600元,何某欲起诉,应将该公司与王某列为共同被告C.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乙村村民赵某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D.附近丙村民林某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A.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甲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畜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B.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何某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5600元,何某欲起诉,应将该公司与王某列为共同被告
C.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乙村村民赵某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D.附近丙村民林某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环境污染侵权,为重要考点。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王某是糖厂的工作人员,错误操作也是履行工作任务,因此,应由糖厂承担责任,何某应将糖厂列为被告。B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环境保护法》第6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本题中也发生刑事责任,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D选项中,丙村民林某只是看管不严而不是故意,所以不属于免责情形,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项不正确,当选;C选项,牛患病的原因是饮用了被污染的水源,糖厂应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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