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9年6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绿叶公司生产的“绿源

最全题库2022-08-02  14

问题 个体工商户王某于2009年6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绿叶公司生产的“绿源”牌连衣裙,并采取下列促销措施,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该百货商场的工作服,佩戴该百货商场的营业标志B.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C.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5000元的电视机1台D.以绿叶公司的名义直销“绿源”牌连衣裙

选项 A.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该百货商场的工作服,佩戴该百货商场的营业标志
B.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
C.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5000元的电视机1台
D.以绿叶公司的名义直销“绿源”牌连衣裙

答案 ABD

解析 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法律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7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第8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10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C项奖金金额未超过5万元,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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