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

题库2022-08-02  3

问题 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选项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
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
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注销的,如果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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