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

题库2022-08-02  29

问题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选项 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
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精神损害赔偿。
本题中,医生手术时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后来,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同时侵犯了张某的生命权,故A项正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张某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应当得到支持。《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医疗费的赔偿请求权,作为财产利益的体现,当张某去世后,作为遗产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因此,本题中张某已经死亡,并且死前已经提起了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故对于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可继承,故B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本题中,由于医院侵权导致张某死亡而使得张某的近亲属丧失了亲人,这给张某近亲属带来的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张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作为原告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340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