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2015年卷)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2015年卷)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
考试题库
2022-08-02
6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2015年卷)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选项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答案
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A项中,根据《民法典》,王某支付运费的债务尚未到清偿期,因此,还不能留置,故A选项错误。
B项中,根据《民法典》,刘某与张某均是普通的民事主体,不是企业,因此,可以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B项中的家具与租金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留置,故B选项错误。
C项中,寄存处与丁某之间是保管合同关系,当丁某不支付保管费时,寄存处可以留置该行李,故C选项正确。
D项中,甲乙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在完成以后,由于乙欠甲借款,尽管此借款关系与机器零件的加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甲乙均是企业,留置权的行使不需要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要合法占有即可,故可以留置,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3324.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当会员、客户出现()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期货公司有权对其持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书面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
在进行外汇远期交易时,交易双方将按约定的()进行交易。A.时间 B.币种
粮食贸易商可利用大豆期货进行卖出套期保值的情形是()。A.担心大豆价格上涨
下列属于基差走强的情形有()。A.基差为正且数值越来越大 B.基差为负值且绝
在出现涨跌停板情形时,交易所一般将采取()措施控制风险。A.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
以下适用国债期货卖出套期保值的情形有()。A.持有债券,担心债券价格下跌 B
()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A.分
基差走强的常见情形是()。A.现货价格涨幅超过期货价格涨幅 B.现货价格涨幅
随机试题
TopicAWelcomeSpeech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
演员的祖先是:()A.俳优 B.优伶 C.倡优
自身免疫性胃炎引起恶性贫血的原因是A.红细胞遭到破环 B.药物不良反应 C.
外部审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后,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应该负责对外部审计的审计发现和审
项目经理80%甚至更多的时间都用于进行项目沟通工作。在项目的沟通管理计划中可以不
A.《迈蒙尼提斯祷文》 B.《备急千金要方》 C.《外科正宗》 D.《本草
已知 则.f(1)=()A.-lB.0C.1D.π
地肤子来源于A.木兰科 B.十字花科 C.蔷薇科 D.藜科 E.胡椒科
化学修饰的LDL在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它可以使其内的A.Apo
关于法的价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的价值反映了主体与法律之间的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