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名画丢失,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

免费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经常居住在天津的德国公民托马斯家中失窃,名画丢失,该画后被中国公民李伟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B.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C.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D.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选项 A.托马斯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德国法来判断

B.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

C.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韩国法

D.关于该画作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答案 C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 12 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本案中,托马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所以其诉讼行为能力应该适用中国法来判断,故 A 错误。 《法律适用法》第 37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可能基于买卖合同、赠与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所以, 首先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准据法,则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该条冲突规范对意思自治选择法律的范围并未限制,故B 项“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德国法、中国法以及韩国法中进行选择”的说法错误。 本题的关键在于托马斯与窃贼的物权问题,还是与李伟的物权问题。“得知李伟将画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天津拍卖后,托马斯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画作”表明,本案的被告是李伟,本案中的物权问题指的是托马斯与李伟的物权问题,李伟取得名画物权的法律事实是在“韩国艺术品市场购得”。因此,本案中托马斯和李伟可以选择要适用的法律,如果两者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即韩国法。故 C 项正确,D 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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