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债权人的 主张可以
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债权人的 主张可以
admin
2022-08-02
92
问题
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债权人的 主张可以实现的是:A.甲对泰禾公司的债权尚差3个月才到期,甲要求申报债权 B.管理人解除了丁企业与泰禾公司的合同,丁企业要求就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C.泰禾公司欠乙企业100万元货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主张若乙申报全部债 权,则丙在泰禾公司破产终结后其保证责任免除 D.若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则丙尚未代替泰禾公司清偿债务时,也可以以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选项
A.甲对泰禾公司的债权尚差3个月才到期,甲要求申报债权
B.管理人解除了丁企业与泰禾公司的合同,丁企业要求就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C.泰禾公司欠乙企业100万元货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主张若乙申报全部债 权,则丙在泰禾公司破产终结后其保证责任免除
D.若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则丙尚未代替泰禾公司清偿债务时,也可以以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答案
ABD
解析
(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以下请求权,得成为破产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 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担保的债权;由担保债权经担保物清偿后未足清偿的部分; 破产的连带债务人因代替破产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应计算的债权至破产宣告之 日止的利息;票据追索权。( 2)以下请求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破产财产分配后开始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开 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 款项的滞纳金;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票上的权利。 A项:《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附 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A项是可申报的破产债权。 B项: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 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因此,B项正确。 C项:第124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 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所以,丙公司的保 证责任并不免除。D项表述正确,第5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 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 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综上,本题ABD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75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赋予买方权利的不同,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根据买方行使权利时的买卖方向,可将期权分为()。A.看跌期权 B.现货期
看涨期权多头的行权收益可以表示为()。(不计交易费用)A.权利金卖出价—权利
某股票看涨期权(A)执行价格和权利金分别为61.95港元和4.53港元,该股票看
看涨期权的损益平衡点等于执行价格与权利金之和。()
2月20日,某投机者以200点的权利金(每点10美元)买入1张12月份到期,执行
客户以50元/吨的权利金卖出执行价格为2350元/吨的玉米看涨期货期权,他可以通
关于期权权利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权利金是指期权的执行价格 B.权
关于卖出看涨期权的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为获得权利金价差收益 B
看跌期权卖出者被要求执行期权后,会取得()。A.相关期货的空头 B.相关
随机试题
Mr.Bascombwasupset.Attimeslikethishewishedhehadneverbecomeacand
65岁以上人口数与0~14岁人口数之百分比,称为A.老龄化指数 B.少年人口负
根据GB/T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制剂工艺不同所造成的影响为A.加强或突出某一药理作用B.避免配伍禁忌不良反应C.
下列协议文本中,不属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发布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合
专业技术年限、技术年限或工作年限增长,需要调整薪酬档次的,一般从当年的()起调
简述费希纳定律和史蒂文斯定律。
法律文书:是指法律机关依法制作的在其法律活动中承担法律职能、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效
作为多重用药的管理策略,"用药列表"的作用最可能见效的是A.可判断治疗疾病的主要
(2015年真题)以营利为目的而成立的组织,其首要目的是( )。A.保证员工利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