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崔跃与住所地在甲市B区的刘旻在甲市C区的一家咖啡厅盛订了一份营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崔跃与住所地在甲市B区的刘旻在甲市C区的一家咖啡厅盛订了一份营
练习题库
2022-08-02
32
问题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崔跃与住所地在甲市B区的刘旻在甲市C区的一家咖啡厅盛订了一份营业房租赁合同,约定由刘旻承租位于D区的营业房,租期为两年。后双方因租企支付问题发生争议,崔跃向甲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旻按照含同约定支付所欠房租,C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崔跃的起诉,以下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刘旻有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C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B.若C区法院驳回了刘是的管辖权异议,刘旻有权对该裁定提出上诉C、若刘旻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并按时参加了庭审,则C区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但刘旻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以管辖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机关申诉D、若刘旻向C区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作出裁定前崔跃申请撤回起诉,此时C区法院不应准许该撤诉申请,而应当在审查完管辖权异议申请之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理
选项
A.刘旻有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C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B.若C区法院驳回了刘是的管辖权异议,刘旻有权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C、若刘旻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并按时参加了庭审,则C区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但刘旻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以管辖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机关申诉
D、若刘旻向C区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作出裁定前崔跃申请撤回起诉,此时C区法院不应准许该撤诉申请,而应当在审查完管辖权异议申请之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理
答案
B
解析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同是答辩期间内,选项A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二歌规定1。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依此,选项C中的情形成立应诉管辖,并且管辖错误不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选项C的说法错误。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并写明,选项D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74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成立。A.1992年9月 B.1993年9月
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两公司于2013年1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013年1
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
案情: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营近十年,十年来,污水一直排入水
案情: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
案情: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两公司于2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
案情: 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
随机试题
Signhasbecomeascientifichot【C1】______.【C2】______inthepast20yearsha
DearSirs,I’mwritingtotellyouthatyourlatestshipment(装运)ofapples
Whatdoesthispassagemainlydiscuss?[br][originaltext]Thosewhohads
[originaltext]Itusedtobethatmentallyretardedchildrenweretreatedli
Peopleappeartobeborntocompute.Thenumericalskillsofchildrendevelo
手正位片,拇指显示为A.轴位影像 B.正位影像 C.斜位影像 D.侧位影像
体温的符号,正确的是( )A.口温以蓝叉 B.腋温以蓝点 C.肛温以红圈
中学生小阳总认为他是一个完美的人,任何事情都会按自己的意愿发展,但是现实往往事与
下列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除外。A.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B.超过
以下不属于政府失灵主要表现的是()。A.选民“理性的无知”和“理性的非理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