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甲在外地的经销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10年,甲饮料厂开始制造并销售“香香”牌果汁并已产生一定影响。甲在外地的经销商乙发现甲尚未注册“香香”商标,就于2014年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上同时注册了“香香”商标,但未实际使用。2015年,乙与丙饮料厂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果汁类“香香”商标转让给了丙。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 B、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 C、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D、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选项 A、甲可随时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
B、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
C、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必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D、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答案 BD

解析 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据此可知,在先权利人甲可以请求宣告乙注册的果汁类“香香”商标无效,但并非可随时请求,要受5年期间的限制。

选项B正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据此可知,乙应将注册在果汁和碳酸饮料上的“香香”商标一并转让给丙。
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据此可知,乙就果汁和碳酸饮料两类商品注册商标可提出一份注册申请。
选项D正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据此可知,甲可在果汁产品上附加区别标识,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香香”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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