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

资格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

选项 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起诉与受理。《民诉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见,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案件的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适用解散程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综上所述,B选项中的起诉,乙公司尚未注销,法院应当受理。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选项D中,甲起诉乙主张给付汽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所规定的当事人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法院应当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应受实体法之保护,并非起诉考量的条件,如果不受实体法保护,仍然应当先受理,然后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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