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练习题库
2022-08-02
68
问题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选项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答案
AC
解析
【考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这中间包括证明债务人资产状况的证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7条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债务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综上,甲公司作为债权人,提交证据仅满足证明债务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不需要证明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作为债权人他也无法证明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所以A正确,B错误。《企业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C正确。《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条第2款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有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因此,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73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属于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是()。A.期货公司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B.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应明确约定()。A.由期货公司分担客户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时,可()。A.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我国目前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独立于交易所的结算公司统一组织进行的。()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国内期货市场自然人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
在白糖期货市场上,甲公司为买方,开仓价格为4000元邝屯'乙公司为卖方,开仓价格
期货公司客户服务部的职责包括()。A.进行客户回访工作 B.负责客户接待
某投资公司持有的期货组合在置信度为98%,期货市场正常波动情况下的当日VaR值为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时,可()。A.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B
某美国公司将于3个月后交付货款100万英镑,为规避汇率的不利波动,可在CME(
随机试题
[img]2022m3x/ct_ve01202001m_eillist_1010_220329[/img][br][originaltext]Now,y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entitledMy
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存在保证可分为()。A.确
采用超前钻探法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时,断层、节理密集带或其他破碎富水地层每循环至少钻
关于细胞外铁,下述错误的是A.反映骨髓储存铁量B.以普鲁士蓝反应显示其存在C.缺
根据材料,除印度外,我国对主要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率最高的国家(地区)的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是北京市政府设立的非紧急救助服务,前身是1987年设立的“
城市性质的确定,可从两个方面去认识。一是( ),二是从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因素
李某拟就大学生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感受为主题开展相关的定性研究。李某在寻找大学生志
为了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优势,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董事、监事的选举中,根据公司章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