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

最全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D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外地设立分公司,都必须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故A项错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B项错误。C项,关于分公司的负责人,现行法律并无特别的规制。无论在北京还是外地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均可以是股东之外的人,故C项错误。《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子公司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责任,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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