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
考试题库
2022-08-02
93
问题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选项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
C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详解】《民诉证据规定》第53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证人作证的方式应当是出庭,只有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能允许证人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即便如此,该书面证言仍应当接受质证。因此不能认为书面证言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D选项错误。又《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B选项也是错误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律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该案的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出庭。故C选项是正确答案。对于C选项的表述,还可以从所谓“证人优位性”的角度加以理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50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属于利率衍生品的是( )。A.利率互换 B.利率远期 C.
关于期货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有( )。A.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 B.
中国期货业协会已经制定或修订完成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规则》、《期货从业人
下列关于期货交易所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 )。A.期货交易所拥有合约标的商品
以下关于商品投资基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专注于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 B.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的有()。A.螺纹钢 B.白糖 C
下列选项中,属于期货市场作用的有()。A.锁定生产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B.利用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利率期货的有()。A.3个月期欧洲美元期货 B.3个月期欧洲
以下各项中关于期货交易所的表述正确的是()。A.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非标准化期货
下列关于FCM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不属于期货中介机构 B.负责执行商品
随机试题
Readthefollowingpassage.ChoosefromthesentencesA-Gtheonewhichbestfit
Thecodeoffemininepoliteness,instilledingirlhood,isnohelpindeali
Inrecentyears,Chinesefancyknotshavebecomeverypopular.【76】Theyare
要使中国足球队真正能跻身世界强队之列,至少需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提高队员基本体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电力系统的中性点一般指星形连接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中性
某项目年初借款1000万元,年利率10%,按年计息,三年后一次还清本息。该项目利
男性,19岁,发热3天,头痛,全身痛,乏力。体检:T38℃,P120次/分,R3
下列选项中,属于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先驱的是()。A.透纳 B.约翰.
不属于流式细胞光学系统的是()。A.分光镜 B.光速形成器 C.透镜 D
下列关于土的抗剪强度说法中正确的是()。A.土的抗剪强度是指土在外力作用下抵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