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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
资格题库
2022-08-02
76
问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选项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
C
解析
【考点】诉的分类【详解】民事诉讼可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三种类型。其中确认之诉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积极确认之诉)或不存在(消极确认之诉)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给付之诉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而变更之诉则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他与被告之间一定法律关系的诉讼。选项A中,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该案件为特别程序案件,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其中并不涉及原被告的法律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该诉应属于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应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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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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