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
admin
2022-08-02
47
问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选项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答案
D
解析
【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断【详解】《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借款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即甲公司的还款时间从2011年3月25日开始,也由这一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至2013年3月25日止。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甲公司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尽管乙银行的通知行为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是此时由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原因不再发生中断的效果。由于丁公司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因此丁公司承继了甲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826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2012年,某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分别为A级、B级B类和B级BB类,
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对于注册资本金额或交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内期货市场自然人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允许期货公司( )。A.为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咨询 B.向客
期货公司客户服务部的职责包括( )。A.进行客户回访工作 B.负责客户接
客户通过电话下单时,期货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
最长的欧元银行间拆放利率期限为2年。()
期货交易所应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入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
外汇期货交易的产生意味着它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取代传统的银行间的外汇远期交易。()
期货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应保持经营独立、管理独立和服务独立。()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M:Istherenoplaceforemotioninaworkplace?W:No,wedon’t
Inthepassage,theauthorisprimarilyconcernedwithdoingwhichofthefollow
[originaltext]WhentheUnitedStatesGeologicalSurveymakesitsannualrep
[originaltext]It’snoteasybeingateenager—norisiteasybeingthepar
糖原合成中糖基的供体是( )。A.葡萄糖 B.葡萄糖-1-P C.葡萄糖-
构成投资组合的证券A和证券B,其标准离差分别为12%和8%,其收益率分别为15%
乳腺癌已成为当前社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它是威胁女性身心健康的常见肿瘤,最常见的
肾损伤病人绝对卧床时间为()A.2周 B.尿液转清后 C.1个月 D
A.体育锻炼设施 B.模仿 C.爱生闷气 D.家人的鼓励 E.自我效能行
股骨颈骨折的体征不包括A.患肢常有外旋畸形 B.患肢短缩 C.大转子突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