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 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

admin2022-08-02  52

问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 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 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C.若甲的继承人不愿加入合伙,则甲的出资额应 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 承担的份额D.若甲的继承人愿意加入合伙且乙、丙同意,则 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甲的继承人 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合 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 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 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
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 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48条第3款规 定:“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A正确。
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 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0条规 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 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 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 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 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 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 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 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 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 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 还该继承人。故本题C、D项正确。由于甲的退伙之日是被宣告死亡之日,因此下落不明期间仍为合伙人, 应参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而其也应承担合伙企业 的债务,故本题B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723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