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 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22-08-02  13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 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这两种程序的审理期限相同,除非有特殊情 况,都应该在3个月内审结B.提起主体相同C.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的裁判却未必是终审裁判D.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

选项

答案 CD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 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 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 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 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 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 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而第一审程序如果没有特殊 情况,则应该在6个月内审结,所以A项是错误的。 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 但是二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B项错误。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 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 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正确。根据《民 事诉讼法》第155条和《民诉意见 第201条的规定, 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 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 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 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擻销,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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