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甲国公民汉斯是因公务来华的外国人,在北京居住满两年。根据中国法

题库2022-08-02  72

问题 (2019年真题)甲国公民汉斯是因公务来华的外国人,在北京居住满两年。根据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若汉斯有尚未了结的民事案件,边检机关可限制其出境B.汉斯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C.若汉斯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则属于非法就业D.若汉斯和中国公民王某在北京生育一子,则其子具有中国国籍

选项 A.若汉斯有尚未了结的民事案件,边检机关可限制其出境
B.汉斯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
C.若汉斯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则属于非法就业
D.若汉斯和中国公民王某在北京生育一子,则其子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 CD

解析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出入境管理法》第28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该项情形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方能满足:(1)在华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2)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A项错误。
根据《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2)该地作为其生活中心;(3)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题中,尽管汉斯在北京居住满两年,但其是因公务来华,故北京不是其经常居所地,B项错误;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1)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汉斯因公务来华,利用假期在语言学校兼职授课,属于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情形,系非法就业。C项正确;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题中,因为王某为中国人,其与汉斯在北京所生之子具有中国国籍,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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