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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
(2017年真题)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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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64
问题
(2017年真题)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选项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
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
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答案
BD
解析
依情理,林某应当探望其子。林某享有探望其子的权利,其子负有被父亲探望的义务。同样,其子同样享有见父亲的权利,林某负有探望其子的义务。因此,法院可以判决强制其履行探望其子的义务,而不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因为,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必须履行。A选项错误。
事物都有历史性,任何事物都要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不存在不受限制的事物,无论权利或者义务,都有其界限。B选项正确。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可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自由。C选项错误。
所谓积极义务是义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消极义务则是义务人不得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许某协助林某探望的义务中,如将其子交与林某即为积极义务,在林某探望时不得干扰父子二人世界即为消极义务。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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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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