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

练习题库2022-08-02  55

问题 (2016年真题)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选项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答案 BC

解析 《安全生产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安全生产法》的效力高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故A选项错误。
公法调整的对象至少有一方是国家机关的行为,而私法的调整对象则是私主体的行为。行政处罚必须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因此,《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范属于公法的范畴。故B选项正确。
据A项解析,行政法规作为下位法,其效力要低于法律,故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因此,C选项正确。
在我国,法院并无司法审查权,不能撤销违背法律的下位法。如果认为行政法规与法律有抵触,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省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但最终是否撤销该违法的行政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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