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周某因诈骗罪被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后提起上诉,

题库2022-08-02  56

问题 (2021年真题)周某因诈骗罪被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后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查明,周某名下只有位于南区的一处房子,已被公安机关查封,该房此前已被银行抵押。关于该房屋的处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出具解封手续后,法院才可以处置房屋B.若银行主张优先受偿,应将其排在补偿完受害人被骗金钱后C.应由市法院来处置房屋D.南区法院可受委托帮忙处置房屋

选项 A.公安机关出具解封手续后,法院才可以处置房屋
B.若银行主张优先受偿,应将其排在补偿完受害人被骗金钱后
C.应由市法院来处置房屋
D.南区法院可受委托帮忙处置房屋

答案 D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的规定,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
B项错误。执行顺序: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债务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法院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根据《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从题干可知,北区法院系一审法院,负责房屋的处置。由于该房屋位于南区,因此北区法院可委托南区法院处置。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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