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20年真题)检察院就张某聚众打砸抢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该案的庭前会议,下
(2020年真题)检察院就张某聚众打砸抢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该案的庭前会议,下
admin
2022-08-02
76
问题
(2020年真题)检察院就张某聚众打砸抢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该案的庭前会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应召开庭前会议B.庭前会议应通知张某参加C.对庭前会议中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可不再举证、质证D.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在庭前会议中调解
选项
A.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应召开庭前会议
B.庭前会议应通知张某参加
C.对庭前会议中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可不再举证、质证
D.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在庭前会议中调解
答案
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2)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据此,符合条件的庭前会议是“可以”召开,而不是“应当”召开,故A项错误。
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0条规定可知,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故B项错误。
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9条规定可知,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对双方无异议的材料只是可以简化举证,质证,而不是可以省略,故C项错误。
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8条第2款规定可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151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中,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中国公民张某,未满1
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
华信集团委托雕塑家张某创作了一座麒麟雕塑,寓意“生意兴隆”,放置在公司办公楼一层
人民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的纠纷解决途径是:()A.可以
甲乙公司因供销合同纠纷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并获得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杜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解释》,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可以向被申请人
在张某和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对于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
随机试题
REVERE:A、blasphemeB、rejectC、emulateD、confoundE、degradeA
Thecountrywillnolongerbeplaguedbyturmoil.A、constantchangeB、badweather
AnneHechehasprovenherselfanexceptionalactressinfilm,televisionand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towriteacompositiononthetopicEducation-ori
肝功能试验一般包括()A.肝炎病毒测定 B.血清谷氨酸丙嗣酸转移酶测定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为什么注重创新精神?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因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而被责
V.Black窝洞分类中.后牙邻面龋损制备的单面洞称为A.Ⅰ类洞 B.Ⅱ类洞
甲企业本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境外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到达
一位女医生对病人说话声调柔和,目光亲切,讲话时常面带微笑,说明她在下列哪一方面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