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

admin2022-08-02  57

问题 (2021年真题)《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上述法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高空抛物罪仅从高空抛下,才可定罪B.行为人站在地面向上抛物品时,物品从高空掉落也构成高空抛物罪C.在建筑物抛掷物品不需要满足高空的要求D.抛掷的物品不需要满足足以致人重伤的重量和大小

选项 A.高空抛物罪仅从高空抛下,才可定罪
B.行为人站在地面向上抛物品时,物品从高空掉落也构成高空抛物罪
C.在建筑物抛掷物品不需要满足高空的要求
D.抛掷的物品不需要满足足以致人重伤的重量和大小

答案 D

解析 A项错误。“高空”应扩大解释为包括“高处”。不过,“高处”显然不同于高空。高空是指相对于地面具有一定高度的空间,而高处则可指地面以下,只要存在坠落度基准便可以。例如,地下一层相对于地下二层,就属于高处,但不属于高空。不过,鉴于我国城镇高层建筑众多且地下分层(用作购物广场等)普遍,对高空作扩大解释而理解成高处,更有利于实现立法目的。
B项错误。行为人站在地面向上抛掷物品,不满足法条所规定的“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因此不构成高空抛物罪。不可否认,该行为的危害性较大,从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条件看,不是“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不能认定为犯罪。
C项错误。仅仅满足“从建筑物抛掷”还不能认定为是高空抛物罪,必须要有“落差”,因此,一般至少应该从二楼以上抛掷才可以。
D项正确。高空抛物罪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不是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行为人所抛掷的物品没有限制,不管是危险物品还是普通物品,也不论物品的体积大小与重量轻重,均属于本罪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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