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甲冒充家电维修人员,想把王某家的冰箱骗到手。某日,甲来到王某家

资格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19年真题)甲冒充家电维修人员,想把王某家的冰箱骗到手。某日,甲来到王某家,开门的却是王某家保姆余某。甲误把保姆余某当成王某,说家电搞活动正在以旧换新,保姆以为甲事前跟王某商量好了,就把冰箱给了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是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B.甲构成打击错误C.甲构成诈骗罪既遂D.由于甲未认识到自己对象是保姆,构成诈骗罪未遂

选项 A.甲是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
B.甲构成打击错误
C.甲构成诈骗罪既遂
D.由于甲未认识到自己对象是保姆,构成诈骗罪未遂

答案 AC

解析 A项正确。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的因果历程样态和实际发生的因果历程样态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本题中,甲预想的因果流程是通过欺骗王某拿到冰箱,而实际情况是欺骗了保姆余某拿到冰箱,甲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甲构成诈骗罪既遂。
B项错误。对象错误的特点是,行为人对实害对象(实害结果)持故意心理,并且对实害对象的身份存在认识错误。打击错误的特点是,行为人对实害对象(实害结果)持过失心理或意外事件,并且对实害对象的身份不存在认识错误。本题中,第一步,甲欲实施诈骗罪,对实害对象及实害结果存在直接故意,不错在打击错误。第二步,甲对被骗对象的身份存在认识错误,误把保姆当成王某,因此属于对象错误。
C项正确,D项错误。甲构成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无论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构成诈骗罪既遂。本题是三角诈骗,即甲主观上想欺骗财物主人,但欺骗了保姆。但是,这种认识错误不重要,只要欺骗的对象是合格的处分人即可。至于合格的处分人是不是最终的被害人(财物的主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和既遂。保姆拥有处分电器的权利,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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