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资格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2015年真题)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选项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具有相当的综合性,难度较大。本题采用排除法,易选出正确答案。首先应当注意的是,题干中提到“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这就说明,此题所指的被害人是狭义的被害人,即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这是解决本题的关键,否则,就会误选A.C两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复议权。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是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自诉权。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抗诉权。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本题中,A项的错误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是没有撤回起诉的权利。C项的错误在于,被害人作为控告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是,没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因此,本题的B.D两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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