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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真题)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有?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
(2019年真题)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有?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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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59
问题
(2019年真题)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有?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斗,最终将歹徒反杀,父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中听到厨房有动静走去一看,发现一身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试图从窗口爬进他家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外,于是拿起菜刀把吴某砍到重伤。郑某成立正当防卫C.某男与妻子在河边散步,并坐在河边玩手机游戏,后其妻失足跌入水中并大声呼叫,而某男一直沉迷游戏充耳不闻,其妻淹死,某男成立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D.李某驾驶机动车把周某撞伤,情况危殆,车也坏了不能动。为了尽快将重伤的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拦住了王某的车,要求王某帮忙送医院,王某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王某打致重伤并抢去车辆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成立正当防卫
选项
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斗,最终将歹徒反杀,父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中听到厨房有动静走去一看,发现一身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试图从窗口爬进他家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外,于是拿起菜刀把吴某砍到重伤。郑某成立正当防卫
C.某男与妻子在河边散步,并坐在河边玩手机游戏,后其妻失足跌入水中并大声呼叫,而某男一直沉迷游戏充耳不闻,其妻淹死,某男成立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
D.李某驾驶机动车把周某撞伤,情况危殆,车也坏了不能动。为了尽快将重伤的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拦住了王某的车,要求王某帮忙送医院,王某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王某打致重伤并抢去车辆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
AC
解析
A项正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成立正当防卫,主观上既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亦可以是为了保护国家、他人的利益。本案中,父亲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女儿的利益,仍然成立正当防卫。
B项错误。吴某实施的是盗窃罪,属于财产犯罪,侵犯的是财产法益,没有侵害人身法益,而郑某将其打成重伤,在法益衡量上不具有相当性。对于非严重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结果,属于结果过当。防卫要求具有紧迫性,小偷吴某身体还卡在窗外,没有实施严重的“进攻”行为,郑某的行为就难以说得上是“防卫”,更不宜实施造成重伤的防卫。故郑某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C项正确。在本案中丈夫对妻子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不履行该救助义务的,而且不存在阻却故意的事由,因而成立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
D项错误。正当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而本案中,王某并不是不法侵害人,王某对周某亦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李某损害了无辜第三者王某的利益,进而保护周某,属于实施紧急避险的行为。李某的行为能否成立紧急避险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李某将王某打成重伤,导致王某面临死亡威胁,李某损害的法益等于保护的法益。而在生命权、健康权上,应当是保护的法益大于损害的法益,而不能是等于,因此李某的避险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属于避险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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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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